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9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 | |
发布日期:2009-2-1 10:41:25 | |
根据中组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公务员局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》、《关于做好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009年公务员招考面试、专业科目考试、考察和体检工作的意见》和国家质检总局《关于做好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9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: 一、面试人员 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,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。在今年我局招考职位中:瑞丽局卫生检疫主任科员以下职位(0703675005)有1人上线,该职位通过调剂补充了4名考生;德宏局章凤办事处卫生检疫主任科员以下职位(0703675013)有4人上线,此职位没有进行调剂,参加该职位的面试人员为4名;其他职位参加面试的人数均为5人。(面试名单见附件一)。 面试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公务员的报名条件。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,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,现役军人、试用期内的公务员、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,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,不得参加面试。 二、面试确认 面试人员请务必于 确认方式: 方式一:邮件确认。发送E-mail到kmdcl429@sina.com(邮箱地址中第5位为小写字母“l”不是数字“1”)进行确认。邮件标题格式为:“***(姓名)面试确认”;信件正文请注明: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准考证号、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。2008年10月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,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。 方式二:电话确认。在每天8:30-17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致电0871-4631161进行确认。电话确认时仍需提供: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准考证号、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等信息。 三、面试资格复审 1、时间: 2、地点: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29号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号楼406室(路线图见附件四)。 3、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如下材料: 应届毕业生:(1)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;(2)学生证原件;(3)有关职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、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1份复印件;(4)有关职位要求的计算机资格(水平)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;(5)报名推荐表原件(需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)及1份复印件;(6)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;(7)4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(彩色或黑白均可,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)。 社会在职人员或失、待业人员:(1)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;(2)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;(3)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;(4)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(需加盖公章,具体格式参见附件二)或失待业证明原件(需加盖公章,具体格式参见附件三);(5)有关职位要求的计算机资格(水平)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;(6)4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(彩色或黑白均可,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注明姓名和报考职位)。 无上述材料者,不得参加面试。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、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,经查实,将不得参加面试;参加面试的,面试成绩无效;录用的,予以辞退。 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、打印,并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1寸免冠证件照片。 4.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,视为放弃,取消面试资格。 四、面试 1、面试时间: 2、面试地点:云检培训中心六楼(路线图见附件五)。 3、面试方式:结构化面试。 五、其他 1.面试人员的往返路费及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; 2.面试资格确认、审核期间,面试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; 3.联系人:唐文伟,联系电话:0871-4631161; 张惠东,联系电话:0871-4571395; 4.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址:www.ynciq.gov.cn; 5.电子信箱:kmdcl429@sina.com。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: 二00九年二月一日 |